泰州鑫浩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玻璃制品项目环评报告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文。现将《泰州鑫浩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玻璃制品项目报批前公示稿》予以公示。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9tXHJ9pOPEqdPx6jH1IX2g;提取码:cz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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