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告
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高端药品制剂及配套原料药中试扩大批研究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4   浏览:27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高端药品制剂及配套原料药中试扩大批研究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高端药品制剂及配套原料药中试扩大批研究项目。利用现有租用的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16-1栋和16-2栋厂房,用于新建原料药中试研究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环保、仓储、共用介质系统等辅助设施,采购反应釜、离心机、真空干燥机、粉碎机等设备。该项目分期建设,本次评价内容为一期:项目建成后,可进行CAV34102D-6两种原料药放大批量的研究。

二、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原料药中试工艺废气、质检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危废暂存废气。其中16-1厂房原料药中试工艺废气经设备管道密闭/集气罩等方式收集后通过1套“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经125m高排气筒(7#)排放;16-2厂房原料药中试工艺废气经设备管道密闭/集气罩等方式收集后通过1套“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经125m高排气筒(8#)排放;16-2厂房原料药中试工艺过程车间整体排风收集的废气通过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经225m高排气筒(9#10#)排放。质检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危废暂存废气均依托现有废气装置及排气筒,质检室质检废气经环保通风橱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经125m高排气筒(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装置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经125m高排气筒(5#)排放;危废暂存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经125m高排气筒(6#)排放。生产废水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接管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高端药品制剂及配套原料药中试扩大批研究项目(一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拟建地建设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CzsAkpONhYrxondJEG1FYg 提取码: qn92

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纸质报告书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联系人:殷工,联系电话:0523-86869999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814461858电子邮箱:385565318@qq.com,通讯地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18号。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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